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助力華東地區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東監督站)不斷優化和規范輻射安全監督方式,持續推進華東監督站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
華東監督站對標《意見》要求,立足輻射安全監管實踐,結合華東地區核技術利用發展快、技術含量高、涉及行業面廣等現狀開展專題學習研討,并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推動行業安全健康發展的舉措。一是不斷優化完善《核技術利用監管指針》《鈾礦冶監管指針》等監管體系,積極推進監管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二是推行關口前移“監督+幫扶”模式,聚焦質子重離子放射治療、大科學裝置、同位素生產等華東地區核技術利用重點領域,開展前瞻性的監管策略研究,主動扎實做好靠前幫扶工作。三是以信息化助力構建監管“千里眼”新格局,在部分核技術利用、鈾礦冶單位建立信息化監管平臺試點,進一步實現信息技術與輻射安全管理的“數字孿生”融合,并將良好實踐逐步推廣。四是根據輻射安全狀況評估開展差異化監管,通過問題分級、單位分類等手段,針對不同營運單位開展差異化監管,著力提升監督執法精準度,有效提升監管效能。五是持續打造華東地區輻射安全命運共同體,強化與地方協作,構建聯合監督執法模式,充分發揮屬地靠前的積極優勢,有效保障輻射安全。
后續,華東監督站將進一步守正創新,持續優化完善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推進監督檢查規范化走深走實,在守牢輻射安全底線的基礎上,助力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