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我國實行閉式核燃料循環政策,擁有完整的核燃料循環體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國主要的民用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設施共計19個(見表1)。
表1 我國主要的民用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設施
安全情況
2020年,我國在役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和后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繼續保持良好的安全記錄,在建設施建造質量得到有效控制。核燃料循環設施的核與輻射安全可控,未對工作人員、公眾和環境造成不可接受的核與輻射危害。
2020年,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全年共批復5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頒發1項運行許可證,批準3項核安全技術改造。組織開展對相關核設施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加快制定乏燃料后處理領域的法規標準,完成《乏燃料后處理設施安全》編制,開展后處理廠流出物和環境監測及后處理設施安全審評關鍵技術研究等;加強運行事件經驗反饋,印發《關于加強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運行經驗反饋工作的通知》。
2020年,各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核燃料循環設施營運單位投入監督人力2846人?天,開展例行檢查11次、非例行檢查4次,提出管理要求118條。
來源: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