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公室正式向秦山核電有限公司核發新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批準同意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電力業務許可容量由310兆瓦變更為330兆瓦。這是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自2018年通過實施汽輪機、發電機通流優化更新及增容等技術升級改造,實現機組整體提效增容目標以來,繼2019年獲得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復后,再次獲得國家能源監管部門的認可。至此,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增容改造后電力業務許可取證工作圓滿收官。
此次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電力業務取證工作積累的寶貴經驗,必將對后續其他核電機組開展類似項目產生重要的示范意義。
此次更新后,秦山核電9臺機組《電力業務許可證》載明的額定容量分別為:秦一廠30萬機組330兆瓦;秦二廠1、2號機組650兆瓦;秦二廠3、4號機組660兆瓦;秦三廠1、2號機組728兆瓦;方家山1、2號機組1089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