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第八版《核能示范計劃》(PINC)草案稱,為支持成員國核電建設計劃,2050年前需投資約2410億歐元(約合2770億美元)。該草案預測歐盟核電裝機容量將于2040年達到峰值約120GWe。這是歐盟自2017年以來首次調整核能戰略。
相較于2017年版聚焦核電廠退役和核廢料管理,新版核能示范計劃評估了歐盟27國在核能復興背景下的量化與質化投資需求。歐盟能源委員丹·約根森(Dan Jorgensen)表示,實現清潔能源轉型需要匯集所有零碳和低碳能源解決方案。核能在將構建彈性清潔能源體中發揮關鍵作用。歐盟須通過完善監管框架維持在核能領域的領導地位,并確保符合最高安全標準。
目前歐盟共有101臺核電機組在運,總裝機容量98GWe。2017版《核能示范計劃》曾預測到2025年歐盟核電裝機容量將降至80GWe。然而,自2018年以來,法國政策轉向引領核電廠延壽浪潮,當前核電在歐盟電力結構中占比達到近25%。
新版《核能示范計劃》預估,到2050年,現有核電廠延壽項目還需追加360億歐元投資(約合415.18億美元)。
新項目投資
基于成員國提交的《國家能源與氣候計劃》及投資項目,歐盟委員會預測,在基準情境下,到2050年將有109GWe大堆在運。文件指出,2040年后核電廠關停和投運日期存在不確定性,2050年核電裝機容量可能在70~144GWe區間波動。
《核能示范計劃》估算約60GWe新核電裝機容量需2050億歐元(約合2364.26億美元)投資,實現這些投資需公私資本配合風險緩釋工具協同推進。
歐盟委員會表示,《電力市場設計改革》設立的雙向差價合約(CfD)等工具,可使成員國通過重新分配電力市場與建設風險來支持項目開發商。此外,項目融資可依賴購電協議(PPA)作為支持手段。
為促進投資,歐盟委員會將根據國家援助規則,參照德拉吉報告要求并遵循《清潔工業法案》聲明,就“如何設計核能差價合約機制(含與購電協議的組合應用方案)”向成員國提供進一步指南。
法國、瑞典、波蘭和捷克正在推進歐盟境內最先進且最具規模的新核電廠建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