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受國防科工委委托,我協會負責對核行業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各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接受培訓有人員該項培訓合格后,將報國防科工委核準,并頒發相應證書。工作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據此制定的《國防科技工業安全生產培訓規定(試行)》,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了更好地協同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現將國防科工委下發的有關文件轉發給你們。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上有關網站查詢。
依據國防科工委有關規定,2008年計劃對核行業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各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不少于48學時的初次安全生產培訓,2009年、2010年分別進行不少于16學時的再培訓。為做好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現對應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作一次全面調查摸底。
一、應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的負責人,包括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及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分管科研、生產、試驗、技術、特種設備管理、危險品采購、儲存、運輸、銷售、銷毀等活動的負責人。
二、應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請填寫培訓人員統計表,并于2008年1月31日前傳真到中國核能行業協會。
聯系人:賈建平 電話:010-88305648 傳真:010-88305800
轉發文件一:國防科工委關于印發《國防科技工業安全生產培訓規定(試行)的通知(科工安[2007]269號)
轉發文件二:國防科工委關于委托開展核行業安全生產培訓的批復(科工二司[2007]1114號)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印章)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