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5年3月底,我國投入商業運行的核電機組數量共23臺,額定裝機容量為21395MWe。1-3月全國累計發電量為13102.7億千瓦時,其中核電累計發電量為350.69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累計發電量的2.68%(詳見圖1)。與燃煤發電相比,核能發電相當于減少燃燒標準煤1115.19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碳2921.81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硫9.48萬噸,減少排放氮氧化物8.25萬噸。
1-3月,各運行核電廠嚴格控制機組的運行風險,繼續保持安全、穩定運行,未發生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一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各運行核電廠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件、環境事件、輻射污染事件,未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未發生職業健康安全危害事故。環境監測結果表明,各運行核電廠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遠低于國家標準限值,所測出的環境空氣吸收劑量率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漲落范圍之內。